教师的教育权必须维护,莫将教师停职当儿戏
2018-06-23 11:20
作者:admin
最近看到一条新闻,有一位初二老师,班里有个学生上课时在前面同学后背衣服上乱画,被老师发现,课后被带到办公室批评教育,该生当天放学后就没回家,家长到校寻找,了解到这个情况后,就找校长要人,校长迫于压力,让该老师停职反省。
对于这样一个问题,我认为校长的做法是极为不妥的。在这个事件中,教师的处理并无任何不当之处。目前,孩子出发,最首要的任务是找到孩子,教师暂时停下手里的工作,协助家长找到孩子,这是正确的做法,但绝不能让教师停职反省。
教育权是教师职业的天赋权利,无教育权则无教师,这是被社会所公认的权利,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。教师正是行使了正常的教育权,这是履行其教师职责的正常活动。如果,每个教师都因为害怕学生出走,就不对学生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,才是失职的表现,校长怎么可以因此让教师停职反省呢?我们不禁要问,教师到底要反省什么呢?
应该特别注意的是,这个学生是在放学后,没有回家。如果是学生在学校受到批评后,当即离开学校,而教师没有发现,没有组织寻找当然是有错误的。但是学生在放学后没有回家,显然已经不在教师能够控制和管理的范围之内了,作为初二学生,已经应该知道擅自不回家的后果是什么,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。
作为学生家长,孩子离家出走感到十分心慌这是可以理解的。但也不应因此而把矛头指向学校和老师,而是和向学校和老师联系,一起尽快找到孩子,学校和老师当然必须积极配合。事情过后,家长和教师反思协商一下,应该采取什么更有效教育方法,对孩子进行教育疏导这才是正确的做法。
重点应该说的是,校长的这种做法是很不负责任的。作为一校之长,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担当。面对问题既要有积极的态度,也要有基本的责任底线。特别是在目前的教育环境下,校长应该成为教师的主心骨。教师有错误可以批评,教师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。如果教师的教育权得不到保障,受处罚的是一个老师,伤的是全体教师的心,损害的是全体学生的利益。
校长,切莫将对教师进行停职处理当成儿戏,必须慎之又慎,这是一个校长应尽的责任,也是一个校长应有的担当。